青海将采取有力措施推动殡葬改革
近日,青海省殡葬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召开。如何真正让殡葬管理工作回归公益性、普惠性、服务性,推动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青海省副省长匡湧在会上提出新要求。
会议认为,推进殡葬管理改革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大事项,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改进党风政风民风的重要载体。当前,全省殡葬领域还存在着公益性供给保障严重不足、殡葬服务监管执法缺失、政策宣传引导不够三个突出问题,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推进殡葬管理改革的重大意义,坚持问题导向,稳妥有序推进。
匡湧强调,“十四五”时期是推进殡葬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期,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紧盯目标任务,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推动殡葬改革,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坚定不移推进遗体火化。严格执行火葬区政策,精准划定火葬区、土葬改革区,火葬区按规定引导群众实行火葬、集中安葬,土葬改革区倡导遗体深埋、不留坟头或以树代碑。强化源头管理,及时发现、报告死亡人员信息,耐心细致做好群众思想工作,防止遗体违规土葬。落实党员干部带头实行火葬政策,对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去世后违规土葬、散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以及治丧活动中的其他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
切实补齐殡葬设施短板。按照《青海省殡葬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大殡葬设施补短板的力度。坚持规划先行,立足需求,着眼长远,省级制定全省殡葬服务设施用地规划,各地要制定本地殡葬事业发展专项规划,将殡葬用地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保殡葬用地得到有效保障。着力推动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大投入力度,率先推动西宁市、海东市建设公益性公墓,逐步推动其他地区公益性公墓建设。加快推进村(社区)殡仪服务站建设,探索开展建立流动式殡仪服务站试点工作。
持续整治农村散埋乱葬。加快推动农村集中安葬区域划定,抓紧以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划定农村集中安葬区域,对城中村、集中搬迁村等没有土地的农村要引导实行火葬,想方设法划定安葬区域。持续开展“三沿五区”内散埋乱葬专项整治,采取分类指导,去存量、防新增。加强宣传引导,大力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引导群众文明祭扫,做实做细殡葬移风易俗工作。
坚决整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整改解决经营性公墓违法违规占地建设墓地、超面积建设墓穴等历史遗留问题。加强公墓建设经营管理,抓紧制定公益性公墓建设经营管理办法。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经营性公墓日常监管,杜绝违法违规问题的再次发生。推动殡葬综合执法改革,建立民政、自然资源、林草、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各地要将殡葬管理执法纳入市(州)、县(市、区)综合执法改革范围,严肃查处殡葬领域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
此外,匡湧还就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做好宣传引导、加大保障支持力度,坚持尊重规律,不搞“运动式”、简单化、“命令式”等提出要求。(记者申维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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