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快播:新疆出台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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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0日,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环境50条措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自治区制定出台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充分发挥法治规范引领保障作用,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坚持法治为民服务,精准完善执法司法措施,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副书记张永江在发布会上介绍了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相关措施。张永江表示,50条措施是聚焦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堵点、难点、痛点,总结过去好的做法,借鉴其他省区市的先进经验,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并出台,旨在充分发挥法治在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方面的积极作用,为我区经济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阿克拜尔·艾克拉木表示,全区法院将围绕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这一宗旨,找准工作切入点和结合点,切实增强司法服务的前瞻性和主动性,从进一步畅通涉企诉讼“绿色通道”,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诉讼服务。进一步深化审慎善意文明司法,最大限度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进一步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及时兑现市场主体胜诉权益三个方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吴孟栓表示,检察机关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中既是参与者,又是保障者和服务者。我们将立足检察职能优势,一手抓打击,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一手抓保护,服务保障“两个健康”即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当好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下一步,全区检察机关将以贯彻落实《50条措施》为契机,细化具体措施,制定分解方案,压实责任落地,持续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高国伟表示,公安机关将紧密结合公安职责任务,认真贯彻落实《50条措施》,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和群众所期所盼,坚持和完善“放管服”工作中获得认可好评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强化“互联网+公安政务服务”,在出入境、户政、交管、边管等领域,研究制定更多的便民利企措施,推广“新疆公安微警务”等更多更好用的服务平台,推进电子证照、电子印章、电子认证系统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认真履行公安职责使命,更好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谭磊表示,“我们将积极发挥法律公共服务平台作用、律师专业优势和公证服务利企便民优势,以良法促善治,积极为营商环境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记者 查燕荣 通讯员 邱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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