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南宁市五象新区出台专项举措治理黄泥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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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五象新区加强黄泥水治理管控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印发实施,明确部门职责和压实企业的主体责任,建立科学、合理的黄泥水污染管控机制,确保改善水环境质量,是广西第一份针对黄泥水治理专项工作的规范性文件。
《措施》提出将黄泥水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河长制网格化日常管理重点内容,对各级河长办黄泥水治理工作提出要求,有利于依托河长制网格化管理的制度优势,压实抓细黄泥水污染防治工作。
黄泥水问题涉及多个部门,《措施》明确了发展改革、水利、住建、城管、生态环境等多个政府职能部门以及各城区职责,从建设项目立项、土地出让到施工阶段全周期过程中、市政道路保洁工作、市政管网维护清淤等各职能部门的重点工作内容,细化要求,将“责任田”落到实处。《措施》还将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情况纳入五象新区市级河长督办范围及市级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年度考核范畴,强化监管。
针对新区部分企业水土流失防治及安全文明施工义务履行不到位,黄泥水问题较为突出问题。《措施》明确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求企业遵守文明施工要求,严格落实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备案登记表提出相关水土保持措施。《措施》刚性约束和技术指导并重,从经费保障、排水手续、截排措施、临时覆盖、泥沙沉淀五方面,指导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落实水土流失措施,提出明确、具有可操作性的施工规范。
《措施》明确属地城区河长办作为牵头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开展常态化检查,住建部门根据分级管理权限要求各项目制定黄泥水防治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确保出现问题快速响应,高效处理。《措施》还明确各职能部门在加强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查处结果通报等方面的联动工作机制,确保以“一盘棋”思维抓好黄泥水污染防治,提升监管效能,避免“九龙治水”的不利局面。
《措施》提出,按照《南宁市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在五象新区范围内承建的项目符合管理要求,成效显著,获得住建、综合执法、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通报表扬的,给予加分奖励;被约谈或通报批评的,则给予扣分处罚。此外,新区将根据水土保持治理成效建立在建工地红黑榜,定期在各级媒体开展宣传和曝光。通过建章立制、赏罚分明,推动新区在黄泥水污染治理工作中形成鼓励先进、警示后进的良好氛围。(记者 朱柳蓉 通讯员 卢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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