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惠农护春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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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下正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新疆博湖县人民法院扎实开展排查解纷护春耕行动,贯彻履行司法职能,全力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助力春耕生产。
正值春耕生产的关键节点,农村土地问题极容易引发矛盾纠纷。针对近日博湖县塔温觉肯乡育苗纠纷案件,博湖县人民法院在受理后,迅速向双方当事人了解情况,组织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为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想法,采取面对面的方式与当事人沟通,耐心细致地对当事人进行思想疏导和释法析理,本着遵循当事人自愿平等、合法合理、尊重当事人权利的调解原则,耐心讲解,不懈劝导,针对疑难纠纷及时启动多元解纷制,提出双方当事人均认可的处理方案,有效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有效保障了群众春耕正常有序开展。
截至目前,2023年博湖县人民法院共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5件,其中诉前调解60件,诉中调解11件,互联网调解纠纷4件。调解成功纠纷62件其中司法确认45件,调解成功率82.67%。
茵茵法雨化为霖,法润人心保春耕。在春耕关键时期,博湖县人民法院将通过深入持续调解育苗纠纷案,保障种子的高质量持续供应,助力农民群众牢牢把握生产安全主动权。
一直以来,博湖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推进“诉源治理”与“一村一法官”工作室活动相结合,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工作为重点,和基层解纷力量形成合力,加大司法确认力度,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既做司法“践行者”,又做春耕“护航员”,将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多角度、多方位开展调解工作,真正做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记者 查燕荣 通讯员 杨辈兰 党巴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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